李某是一位身家过亿元的私企老板。由于生活条件优越,家里的独子自小受宠爱,对父母依赖性极强,留洋归国后就辍学在家,每年玩赛车都要花掉上百万元。李某担心儿子将来今后坐吃山空,特别是父母去世后会出现财务危机;也担心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自己的企业万一出现经营问题没有持续的资金支持。他希望找到一种方式,给儿子一份一生的礼物和安排,在未来的生活中无论幸福与否,在财务上都能平稳、确定的度过,没有后顾之忧,也希望能给自己的企业经营提供财务支持。
随着高净值人群对财富管理认知的渐趋成熟,财富安全、保值增值以及财富传承已经日益成为高净值人群关注的重点。而很多高净值人士在资产配置时不使用保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对保险的理解还停留在这样的认识:发生风险,保险公司能赔我多少?我有的是钱,什么样的风险都扛得住,不需要买保险。其实,保险带来的不仅仅是保障,还有资产保全、财富传承、合理避税和避免财务危机等功能,更好地实现资产配置,因而成为财富管理不可或缺的功能杠杆。近年来,高净值人群投保千万甚至上亿保险大单都已不再稀奇。
1.资产保全:企业家的财富集聚到一定程度,遭受政策法规、灾情灾祸等方面风险的可能性也就大增。一旦企业被申请破产,除了保单,任何资产都要被冻结,进入破产程序。一个私人企业主或者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一旦遇到债务纠纷被人起诉,很可能会被法院冻结名下所有账户和财产,而此时唯一不被查封并受法律保护的,就是人寿保单当中的账户价值。我国法律规定:人身保险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通过要求债务人退保其人寿保单追索保单解约的现金价值(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转移资产行为,则不受此保护)。一旦出现债务争议,个人资产被抵债、没收和查封后,保险依然能继续生效,债权人无权要求债务人以保险利益来偿还债务。这样,债务人可以通过保险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大笔财富。
2.财富传承:高净值人士一生打拼积累的财富,基本上都会传承给子女,但却没有谁愿意子女成为贪图享乐的寄生虫。年金保险可以凭借其具备的法律效应,实现指定时间、指定金额、指定赠与,确保资金的安全,实现传承心愿。通过购买保险,资产可以按年金的方式分年给付下一代,一直从幼年持续到老年,这样做既不必担心财产在短时间内被挥霍一空,又能培养富二代们独立生活的能力,还保证了他们有一定质量的生活。如果生前安排保险传承规划,指定受益人,那么既能避免财富被挥霍、被侵占,又能完全如自己所愿地完成财产传承,从法律上获得最强力的保护。不仅如此,投保人还可以随时变更受益人,这样能够更加灵活地掌控财富,实现财富的安全、如愿传承。
3.合理避税: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这是显见的功能。而在我国,保险更具有前瞻和实际意义的避税功能在于可规避遗产税。我国目前尚未开征遗产税,但银行实名开户、房产税升温、个税申报、物权法实施等一系列操作,已经在逐步为遗产税的开征进行法律和制度性铺垫。高净值人群应尽早利用保险手段未雨绸缪进行合理避税。台塑集团创办人王永庆去世时在台湾留下价值逾600亿新台币的巨额遗产。该笔遗产税税率高达50%,其继承人须缴119亿元遗产税后才能获得全部遗产,这在当时创下台湾最高遗产税纪录。而曾经的台湾首富蔡万霖身故时所留下的超过1564亿新台币遗产,却仅需缴纳6亿元新台币的遗产税。其原因即在于蔡万霖生前购买了数十亿巨额寿险保单。通过保险安排,蔡万霖所应缴纳的遗产税大大降低,其财产得以安全传承给子女。
4.低成本融资:许多人持有大额保单,但却不知道保单还可以用于质押而向保险公司和银行申请贷款。以保单质押向保险公司贷款,办理手续简单,到款速度快,利率也相对较低。保单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一般为保单现金价值的80%,可获得最多6个月期限的贷款,从而能够满足短期资金需求。只要按时还款、正常缴费,完全不会影响原有保单的任何保险功能和保单利益。而若在保单质押贷款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理赔,只是在最后理赔金额上扣减其贷款额。这在法律上既保障了保险利益又获得了融通资金的便利。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保单都可以用于质押贷款,比如除了保单类型限制以外,已经发生保费豁免的保单也不能办理保单质押贷款。尤为重要的是,运用保险融资还可以衍生“危机救助”“起死回生”的功能。前面我们提到,货币、不动产、股票等资产随时都可以被查封冻结,甚至被强制执行。而保险独有隔离这些法律措施的功能,使得权利人可以在“山穷水尽”之际申请保单质押贷款,以获得“浴火重生”的机会。
前述种种保险功能,使我们看到了保险作为财富杠杆的神奇魅力。但任何工具都不是万能的,需要在这里特别提示的是:如果投保资金系违法所得、非法转移财产逃债、洗钱、涉及刑事犯罪等等,那么,法院仍可以依法对此进行冻结、扣押、查封和追缴,甚至裁定保险公司强行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