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条件的企业、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单位,均可在中国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单位大额存单。
单位大额存单期限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九个月、一年、十八个月、二年、三年、五年九个档次,在存期内按客户与我行约定利率计付利息。起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多存不限。
在我行办理单位大额存单后,我行分支机构可根据您的需求为您的企业或单位开具《存款开户证实书》,如欲办理存单质押授信业务,可凭《存款开户证实书》换开单位大额存单后办理。
单位大额存单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次数和计息方式可与我行协定,提前支取后的剩余金额不得低于约定起存金额。
办理所需材料:
l 客户在知悉并同意《单位大额存单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后,向开户行提交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的《单位大额存单认购申请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授权代理人办理业务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书。
l 印鉴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