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定义
掉期期权是一种选择权,其赋予期权买方在确定的将来时刻选择是否进入一笔利率掉期交易的权利。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前)期权买方选择行权,则该交易自动转换为利率掉期,在利率掉期存续期间,交易双方按约定进行交割;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前)期权买方选择不行权,则该交易自然终止,后续无交割。
一般而言,期权到期日市场利率掉期价格优于掉期期权中约定的掉期价格时,期权买方选择不行权,反之,当掉期期权中约定的掉期价格优于市场掉期价格时,期权买方选择行权。由于掉期期权买方仅有权利而无义务,卖方仅有义务而无权利,买方为获得该选择权通常需要支付期权费。
二、产品功能
掉期期权是规避中长期利率风险的有效工具之一。公司通过买入掉期期权,可以在利率水平向不利方向变化时通过行权获得保护,而在利率水平向有利方向变化时,选择不行权可享受利率有利变动带来的好处,尤其在未来利率走势不确定时,掉期期权赋予买方随机应变的空间。
三、办理流程
1.签署总协议。客户办理掉期期权业务,需先与我行签署有关协议,明确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提交交易委托。客户需向我行提交办理掉期期权业务的交易委托。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其他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如授权委托书等。
3.交易办理。交易成功后,我行将向客户发送交易确认书。
4.交割。客户按交易书中各项要素与我行办理资金交割。